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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联合打击养老骗局,警惕非法集资和欺诈销售

时间:2019-12-13 15:00来源:未知 作者:云南养老网 点击:
真有边养老边返利的好事?花样繁多的各式养老投资、保健品推销背后隐藏着一个个让老年人血本无归的陷阱。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民政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近日联合发布《关于以养老服务名义非法集资、欺诈销售保健品的风险提示》(下称《风险提示

真有边养老边返利的好事?花样繁多的各式养老投资、保健品推销背后隐藏着一个个让老年人血本无归的陷阱。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民政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近日联合发布《关于以养老服务名义非法集资、欺诈销售“保健品”的风险提示》(下称《风险提示》)。

  《风险提示》指出,近期,一些养老服务机构、企业打着养老服务、健康养老名义,承诺高额回报,以向老年人收取会员费、床位费,欺诈销售“保健品”等手段,实施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非法集资、传销等犯罪,给老年人造成严重财产损失。此类活动不同于正常养老服务,存在较大风险隐患。

  对此,有养老服务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在打击养老骗局的同时,暴露出来的监管不足也应加以完善,比如对于养老机构普遍收取押金、订金或会费问题,该由谁监管、如何监管来确保资金安全。

 

  借养老之名大卖虚假保健品

  在国家大力发展扶持养老服务业,积极推进“健康中国”战略部署的背景下,康养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然而一些不法企业却借此牟取不当收益,向老年人欺诈销售所谓的“保健品”,让他们的养老钱打了水漂,也没有换来期望的健康养老。

  根据《风险提示》,一些企业通过会议营销、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检查、免费体验、赠送礼品或者不合理低价旅游,以及电话推销、上门推销、网络销售等形式,向老年人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推销所谓“保健品”。因“保健品”概念无法律定位,经常被采用偷梁换柱、偷换概念的手法,与合法注册批准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进行混同,骗取消费者信任,但所声称的保健功能未经科学评价和审批,往往不具备保健功能,甚至贻误病情。

  在近期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重点行动典型案例中,就可以看到《风险提示》中所曝光的保健品“套路”。

  比如安徽黄山市一家商贸公司,其名义上叫健康协会,实际上涉嫌违法销售保健品。黄山屯溪区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在屯溪区百川财富广场三单元1701室的康浩之星健康协会涉嫌违法销售保健品给老年人群体,无正规经营证件,保健品功能涉及虚假宣传”。

  执法人员在对该“健康协会”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有多名员工正在打电话销售保健食品,企业登记的营业执照为黄山季捷商贸有限公司,现场未发现有保健食品,但通过现场负责人电脑内快递单图片发现,其发货地址为新安北路30号,黄山屯溪区市场监管局另派执法人员对该公司租住的这处民宅进行检查,在一楼储藏室内执法人员发现了一些已包装的保健食品、未贴标签的瓶装胶囊和各种保健食品标签两大袋,以及养生背心、磁能裤260条、破壁机、珠宝等物品。

  根据执法人员目前掌握的资料显示,该公司将大量的公民个人(涉及全国27个省市,基本为老年群体)信息发给公司员工,让员工通过电话销售保健食品,在销售的食品标签上有保健食品标识及“中国北京禾信维康公司销售”字样。

  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查询到“中国北京禾信维康健康公司”这个企业,且保健食品标识中的批准文号为虚假批准文号,其中多个品种共用一个虚假批准文号。根据现场情况初步判断,该公司涉嫌未经许可生产、销售食品。且生产销售的食品为假冒伪劣商品。另根据该公司负责人电脑中保存电子文档记录,该公司涉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货值金额已超过36万元。

  屯溪区市场监管局认为该商贸公司存在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准备将该案件线索移送至公安部门。

 

  高额返利存卷款跑路风险

  环境、服务都令人满意的老年公寓,只要办理会员并交纳数额不等的入住预订金,就能享受优先优惠入住,还能领取高额回报,真有这种既能养老又能赚钱的好事吗?真实情况是近年来,一些标榜“高额回报、边富边老”等养老领域投资项目的骗局让不少老年人辛苦积攒的养老金血本无归。

  《风险提示》指出,一些养老服务机构销售虚构的养老公寓、养老山庄,或者以投资、加盟、入股养生养老基地、老年公寓等项目名义,承诺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吸收资金。部分企业不具有销售商品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为主要目的,而是以免费旅游、赠送实物、养生讲座等欺骗、诱导方式,采取商品回购、寄存代售、消费返利等方式非法吸收公众资金。相关机构及参与人员的上述行为存在非法集资等风险。

  老年人一旦“入局”,面临的风险首先是高额返利无法实现。返利资金主要来源于老年人缴纳的费用,属于拆东墙补西墙。多数养老服务机构、企业不存在与其承诺回报相匹配的正当服务实体和收益,资金运转难以持续维系,高额返利仅为欺诈噱头。

  三部门指出,一些养老服务机构明显超过床位供给能力承诺服务,或超出可持续盈利水平承诺还本付息,并以办理“贵宾卡”、“会员卡”、“预付卡”等名义,向会员收取高额会员费、保证金或者为会员卡充值,吸收公众资金。大量来自公众的资金未实施有效监管,由发起机构控制,存在转移资金、卷款跑路的风险。

  记者了解到,不少涉嫌非法集资的养老机构只在相关部门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并未在民政部门办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就以“预定养老床位”名义,长期收取会员数额不等的入住预订金,并承诺高额回报、享受优先优惠入住,涉嫌开展非法集资活动。

  三部门表示,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非法集资应承担相应责任,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请广大老年人和家属提高警惕,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自觉远离非法集资和传销,防止利益受损。如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线索,可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

  养老集资骗局多发多样化的态势也引起了各地监管部门注意,不久前,湖南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发布风险提示:留意养老服务领域的非法集资陷阱,切勿预付高额养老服务费。12月2日,湖北省民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防范养老机构非法集资的警示函》,警示全省养老机构务必牢记“五个禁止”,坚决抵制非法集资行为。

  “我们国家养老服务业市场十分广阔,国家战略顶层设计十分超前,但是相关配套的落地特别是监管方式要尽快完善。”北京一家知名养老机构的负责人对记者说,“比如养老服务机构收取数额不等的押金、订金或会费,这已是业内普遍现象,他觉得都一刀切为非法集资显然不妥,那么该如何监管这类业务活动,如何监管确保资金安全,他们也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尽快加以完善。”

(责任编辑:云南养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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